现今娱乐时代,大家在即时通讯上的交流三句话离不开表情包,表情包的广泛使用也产生了很多商机,做表情包的营销号、表情包制作工具、画表情包的画手等等,就连商标都能有所涉及。
最近,“捂脸笑”表情被商标初步审定通过公告的截图引起众人热议。
这不是大家经常使用的微信表情包吗?
用表情包申请商标,这是什么骚操作??
万能表情包的由来
这个表情包的设计灵感来源于周星驰,设计师是广东人,从小就看周星驰的电影长大,非常爱星爷用来表示“冇眼睇”(粤语音:冇眼睇=没眼看)的“捂脸”夸张搞笑动作。
这款表情一在2016年推出之时,就引发了使用热潮,很多人表示这是一个万能表情,尴尬的时候可以用,搞笑的时候可以用,无奈的时候可以用,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用......而微信团队也表示“虽然很难说出捂脸笑表情具体代表什么意思,但这个表情确实表达了不少人的心声。”
而时隔两年的现在,这个表情依旧经常被使用,甚至有所衍生。
“时尚”的申请人
这枚商标的注册人叫金召平,这次他申请的表情商标是25类,属于服装鞋帽类。仔细一查这枚商标的注册人,他一共注册了92个商标,这些商标绝大多数是25类,有文字标,有图形标。一开始的风格中规中矩,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到某一年,他申请商标的画风突然变了。
“与狗蹦迪”,这怎么如此符合现在流行的沙雕风格呢!
还有潮流热词,蓝瘦香菇、奔跑兄弟,目前还在等待形式审查。
另外,还有许多图形标。
咦?有点眼熟!小编冥思苦想了一会才想起,这难道是潮牌小恶魔的亲戚?
另外还有两个被申请的商标也是大家颇为熟悉。
这不就是微信吗,别以为做了个时髦的造型,我就不认识了!
当然,目前这两个商标处于异议中。
表情包是否可以做商标?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: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规定的,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的,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对初步审定、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,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,经调查核实后,做出裁定。”
目前,这枚表情包商标处于公告期,期限自2018年8月14日到2018年11月13日止,在此期间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。
表情做产权保护一般是做版权登记,如果使用网上已有的表情注册商标,则侵犯了表情原著者的著作权。再者,表情包也存在风险,要是该表情包涉及他人肖像,还会被起诉。
例如曾经火爆全网的“葛优瘫”表情包,2016年底,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某旅游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因使用“葛优躺”照片造成的侵权损失,法院最终支持了葛优的诉求。
这类商标值得注册吗?
除了表情包这种热门的东西,很多热词也得到商标申请人的追捧,比如skr、pick、C位、真香等等,统统被申请人爱得眼神锁定,早早申请注册。
但小编认为,潮流本身就是一刹那绚烂、短时间火热,来得快去得也快,如果用来注册商标,给品牌带来的流量也只是一时的。
至于这枚“捂脸笑”表情商标会不会被异议,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腾讯法务部“南山必胜客”的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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